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贯彻学校“人才强校”战略,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推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把学校建成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名师”、“南京医科大学名医”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南医大人〔2013〕28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五届“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名师”、“南京医科大学名医”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条件
参见《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名师”、“南京医科大学名医”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南医大人〔2013〕28号,附件1)。同一人员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项。非直属附属医院单独设组评审。
二、评选程序与步骤
1.学院或附属医院推荐。学院或附属医院组织师资队伍建设分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2。各单位在评审推荐中应坚持标准,择优推荐,于6月4日前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同时将推荐表格和相关辅助材料报送学校。
2.专家评审。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审拟定候选人,并对候选人进行专家评审。
3.校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审议。校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组织评审会,确定拟推荐人选。评选结果经校务会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表彰。学校发文公布“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名师”、“南京医科大学名医”获奖名单,召开表彰大会,颁发奖金(税后一万元)和荣誉证书。
三、评选工作要求
开展教学名师和名医评选表彰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教学和医疗工作,激励广大教师投身一线教学和医疗实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临床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推荐,真正让优秀的教师脱颖而出,发挥好对全校教职医护员工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名师”推荐材料报送校教务处,包括《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名师推荐表》(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名师推荐人选汇总》(附件4)、附件材料(制定目录并装订成册)、300字以内个人简介(附件5)、电子照片各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至fdc@njmu.edu.cn、纸质材料(推荐表一式两份,汇总表及附件材料各一份)盖章后报送至江宁校区德馨楼A109,联系人:王洁,联系方式:025-86869171。
2.“南京医科大学名医”推荐材料报送校人事处,包括《南京医科大学名医推荐表》(附件6)、《南京医科大学名医推荐人选汇总》(附件7)、附件材料(制定目录并装订成册)、300字以内个人简介(附件5)、电子照片各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至rscszk@njmu.edu.cn、纸质材料(推荐表一式两份,汇总表及附件材料各一份)盖章后报送至江宁校区德馨楼A213,联系人:孙佩佩,联系方式:025-86869128。
附件1:南医大人〔2013〕28号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名师”“南京医科大学名医”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pdf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教务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