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和收入证明
(一)境内使用的在职和收入证明:请前往德馨楼A201办公室开具证明(详见模板:在职证明、收入证明)。
(二)境外使用的在职和收入证明:如证明的用途为教职工出境,需先办理教职工出境请假审批和备案手续,填写纸质版《南京医科大学教职工出境请假审批和备案表》,按教职工类别报批。中层干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和校党委书记审批;非中层干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其中,因公出境的,还须由科研院和财务处审批。请假审批同意后,中层干部由组织部和人事处备案,非中层干部由人事处备案。上述出境请假审批和备案手续完成后,前往德馨楼A201办公室开具证明。
(三)教职工因公出境请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因公出境审批手续,再到人事处办理所需证明材料(人事处不单独办理该类事项的证明)。
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