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全面落实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做好我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正高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附属医院非校编临床教师申报人员须已同时获聘教授职务和二级主任医师岗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一般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按照《南京医科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三、岗位设置
我校教师系列二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条件控制和程序控制,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统筹考虑我校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教师二级岗总量规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要求和全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体控制目标进行动态调整。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按不超过正高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5%确定。
四、工作要求及程序
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严格把控申报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申报。申报时请参照《南京医科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中的所列条件,注重业绩导向。学校将根据申报人员的业绩、贡献、专业技术成就、业内影响等进行遴选。二级岗位人员选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拟应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及推荐。各单位对申报二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并形成推荐意见。
3.岗位评审。学校教师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工作组对二级单位推荐的申报人进行评审,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工作委员会。
4.聘用结果公示。拟聘人选在全校公示,公示期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上报备案。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6.岗位聘用。备案后,由学校发文聘任。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于12月23日上午12:00前将拟推荐人员以下材料报送至德馨楼A213室,所有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1.《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表》(一式3份)、附件材料(1份)(表格中所填写内容相关证明材料。符合第九条项目类的,原则上必须结项,并附结项证明;保密项目、课题及成果等应有相关证明。本表需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盖章,业绩统计时间截至工作通知发布之日)
2.《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汇总表》(须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1份、电子版原文件及签字盖章扫描版。
联系人:孟凡力
联系电话:025-86869128
邮箱:rscszk@njmu.edu.cn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请联系各学院党政办获取文件)
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