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
学校定于2024年10月17日(周四)下午13:00在德馨楼A218室,召开我校202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审会(特别评审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和其他专技系列通过资格审核、民主评议和同行专家鉴定的所有申报者。
2.经二级单位评审推荐的特别激励通道教授和副教授、高级实验师、校聘教授、同级认定推荐人员。
3.各附属医院分委会推荐排序至“0.5岗位指标”的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
二、评审方式
(一)述职评审
相关高级职称申报人以PPT方式辅助述职,PPT中业绩应为任现职以来的业绩,内容须与本人职称申报系统并经公示的相关内容一致,如有含糊或笼统表述,与业绩表中表述不一致者,视情况取消评审资格。述职时间每人不超过4分钟。述职内容要求:
1.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和其他专技系列申报者:①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工作经历,担任职务等);②专业业绩(包括主持课题,发表论文,专业获奖 等);③工作业绩(包括主持或参与的工作,获得的工作奖励,起草的报告、文件,制定的规章制度,在各级各类会议中的报告、经验交流等);④岗位贡献(包括对学校工作或部门工作的贡献,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在部门内外的示范作用等)。PPT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括号中的内容。
2.特别激励通道推荐的教授和副教授、高级实验师和各附属医院分委会推荐排序至“0.5岗位指标”的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工作经历,担任职务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岗位贡献等方面任现职以来的业绩(临床为主型岗位增加临床实践内容),必须专门介绍代表性成果。
3.校聘教授申报人员情况由所在学院负责人现场汇报,重点介绍推荐理由,以及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教学、科研业绩和岗位贡献。
(二)材料评审
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和其他专技系列中级职称申报人和教师系列同级认定人员,由评审专家根据申报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不需要现场述职。
三、学科评议组评审分组
1.教育管理研究高级职称组(正高、副高分组)
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称组(正高、副高分组)
3.其他专技高级职称组(正高、副高分组)
4.特别激励通道组(正高、副高分组)
5.高级实验师组
6.各附属医院分委会“0.5岗位指标”临床学科副高职称组
7.校聘教授组
8.转评认定组
9.教育管理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其他专技中级职称组
四、评审规则
1.教管、思政、其他专技系列高级职称组、高级实验师及各附属医院“0.5岗位指标”临床学科副高职称组,原则上按不超过50%通过率进行差额排序推荐,推荐结果提交至高评委确定拟聘人员。
2.教管、思政、其他专技组的中级职称申报人、特别激励通道、校聘教授和同级认定相关各学科评议组进行等额推荐,同意票数达有效票数2/3者,予以推荐。
五、材料报送要求
1.PPT原稿要求pptx或ppt格式,画面比例16:9。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单位”和“校聘系列-单位”(单位名称为全称:如附属**医院)。
2.述职PPT应于10月16日(周三)上午9:00前将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rscszk@njmu.edu.cn。发送前请做好检查确认为最终版,发送后一律不再替换,凡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教管、思政、其他专技申报人员可个人提交;其他序列须由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统一汇总后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
六、评审会时间、地点
报到地点:请1、2、3组述职人于10月17日12:30前至德馨楼A212室报到并候场;请4、5、6、7组述职人于13:30前至德馨楼A212室报到并候场;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相关述职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述职地点:德馨楼A218会议室
七、关于附院述职人员入校申请
根据现阶段校园管理相关要求,述职人员如非江宁校区工作人员,请于10月15日下午16:00前办理入校申请,具体操作如下: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智慧南医”公众号,选择“访客系统”,使用手机号及验证码登录,在“入校申请”模块填写访客相关信息并提交待审,详细入校申请填报内容为:
访问部门:人事处
访问对象:董茜
访问人手机:18796220766
入校大门:江宁校区南门
访问日期:2024-10-17
持续天数:1天
来访事宜:职称评审述职
人像信息:上传图片不宜过大,否则易上传不成功。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茜,梁春华
地 址:江宁校区德馨楼A213室
电 话:025-86869128
邮 箱:rscszk@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