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编辑:发布日期:2023/03/21浏览量:2267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5)、《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苏高师培函〔2023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上半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岗前培训的对象为学校新补充的从事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其他专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以及附属医院从事临床教学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以往参加省统一培训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今年岗前培训相关科目的补考,考试成绩合格视为补考通过。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可以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

培训教材为《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等。

三、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网络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培训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自行在岗前培训系统网址http://jsgspx.gspxonline.com/)报名首次登录须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学员注册报名后,由单位管理员在系统中审核学员报名信息。

2.首次报名的人员,均需报名培训。其获得网络培训账号长期有效对首次考试的学员,系统自动勾选培训、考试科目;对申请补考的学员,系统默认自动勾选补考科目及相应的培训科目。对于2018年前参加培训的学员,在提交历史合格成绩的佐证材料后,可自行勾选补考科目。

3.免修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要求:

报名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必修课程中开设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考核合格的师范类本科生和教育类研究生(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04500453),可免试相应科目。 

首次报名且申请免修免试的,须在系统中提交本人毕业证书和在学期间成绩单,其中成绩单上需清晰显示以下内容:个人姓名、所学专业、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名称(需完全一致),以及课程考试考核成绩。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具备免修免考资格。不符合免考条件而申请免考的,产生后果责任自负。 

非首次报名人员在报名时仍须在系统中再次申请免修免试,免修免试依据按往年政策执行。其中已经获得免试纸质批复的人员,直接上传纸质批复件的电子版;未及时申请纸质批复的,除按往年政策提交佐证材料外,还需上传往年的岗培考试成绩单(以证明非首次报考)。

为保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报名系统关闭前完成免修免考审核工作,学员务必在报名系统开通后尽快完成相关材料上传,及时关注审核是否通过情况。在岗前培训报名系统关闭前两天,申免审核关闭。

4.各单位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严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学员即可进入培训系统学习,并可自行在系统中查询学习进度,学员在培训系统关闭前,完成线上总学时学习,方可参加考试。若审核不通过,说明注册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注册人员根据系统反馈提示,自行及时完善信息。(学员注册及学习方式说明见附件)

五、培训考试

考试科目与教材名称一致。考试由省高校师培中心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组织统一命题,其中《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以教材和网络授课内容为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为主。考试均为闭卷,每门考试科目总分100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科目成绩2年有效(2023年之前取得的成绩有效期到20241231日,每门科目成绩过期后需重新报名此科目培训和考试),考试全部合格后,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纳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

考试作弊者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即2020年以来在考试中被通报作弊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各单位组织报名时严格审核。

六、相关费用及教材

培训费及考试费:岗前培训项目和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再收取报名费。每科培训费80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课程免收培训费),每科考试费20元。考生缴纳的考试费用仅限参加当次考试。

首次报名学员须按规定缴纳培训费及考试费,补考学员只须缴纳考试费,选购教材的学员另需缴纳教材费。

上轮考试中因疫情等原因经省师培中心审核批准缓考的学员,本次免收考试费。

培训教材费用:《高等教育学》(45 元)、《高等教育心理学》(45 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45 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42 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35 元)。教师可根据个人需要于网上报名时自行勾选预,由各单位于网上报名时统一汇总,不接受个人预订。

七、各单位报送材料要求

1.校本部各二级单位需将考试费、培训费和教材费统一扫描二维码交至学校岗前培训账二维码详见下图,缴费备注栏务必填写**学院岗前培训费),费用缴纳凭证截图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届时师资科将报名人员公布在工作群内,供各单位梳理名单。系统报名截止时间2023410,各单位提交材料时间为2023411


2.在宁各附属医院于2023411前将单位报名材料汇总并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提交材料如下:

①人员名单:进入审核系统-“岗前培训”-“报名审核”-“导出名单”(excel版本、纸质盖章扫描1份)

②培训确认表:审核系统-“岗前培训”-“名单确认-“打印培训确认表”(PDF版本、纸质盖章扫描1份)

费用缴纳凭证截图:费用缴纳要求与校本部一致扫描上图二维码,缴费备注栏务必填写附属**医院岗前培训费

3.省内宁外附属医院请与所在地培训点联系。

八、具体时间安排

1.系统注册报名时间2023328日—410(报名系统于报名最后一天的24时关闭,关闭后不予补报)

2.系统申请免修免试审核时间:2023328日—48

3.培训系统关闭时间:202361824时(此时间为统计学员培训学时的截止时间,统计结果将作为判定学员是否具有考试资格的依据)

4.考试时间:暂定20237 1日— 72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标注为准。

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依据本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学员报名的组织、引导工作。

2.请各二级单位加强政策解读和规范管理,严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学员注册及学习方式说明见附件)

联系人:孟凡力、孙佩佩

联系电话:025-86869128

邮箱:rscszk@njmu.edu.cn

地址:江宁校区德馨楼A213

 

附件: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系统学员使用手册.pdf

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