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市2021年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编辑:发布日期:2021/04/01浏览量:168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要求,为吸引和鼓励更多海外人才来宁创新发展,学校现启动202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南京市各类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留学人员,从事与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科技项目研发活动,项目符合南京市产业政策,能填补相关领域空白,有明确的成果转化及经济社会效益前景。

(二)在驻宁部、省属高校院所参与实施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留学人员。

(三)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在南京市主导产业和八大产业链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包括软件和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新医药与生命健康、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等。

二、申报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学士学位);或者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一年以上;

2. 具有专业背景,熟悉相关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或领先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3. 201911日后到我校全职工作,依法参保并纳税;

4. 已经入选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和已获得省级以上人才项目支持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三、申报类别

根据留学人员的专业背景,科技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应用性和经济社会效益预期,及用人单位的科研保障能力等,资助项目分为A类(重点项目)、B类(优秀项目)和C类(一般项目)。

1. A类项目,资助留学人员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具有广泛应用前景和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国际领先水平的引领性项目。

2. B类项目,资助留学人员从事市级及以上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在某一领域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和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

3. C类项目,资助留学人员从事某一技术领域的项目研发,项目应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明显科技创新性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预期。

四、扶持政策

给予A类项目10万元人民币、B类项目5万元人民币和C类项目3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资助。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创新项目研发工作。

驻宁部、省属高校院所,市属用人单位引进的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同一人员、同一项目涉及南京市同类政策,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入选A类、B类、C类项目的留学人员,可申办紫金山英才卡。持卡人可享受落户、居留、社会保险、公积金、安居、健康医疗、子女教育、文化、科普、体育健身、游园、住宿、机动车注册、创办企业、税务、法律等服务以及合作银行提供的特色服务。

入选项目的外籍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办理人才(R字)签证,入境后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要求:申报人不需要选择申报层次,各学院需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其中,附件证明材料包括:1. 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信息页、申报人半身电子照片);2. 留学证明(①学位证书;②教育部学位认证书);3. 背景材料(获得的奖励、表彰、专利、任职经历等)。

(三)申报程序。各学院作为初审部门,负责受理、初审和排序推荐工作。各初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初审通过后,应于2021412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提交至人才工作办公室。

)申报人员2人以上的,所在二级单位须进行择优排序推荐。

(五)报送要求

1. 纸质材料要求: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申报公函、申报情况汇总表另附。每位申报人的纸质一式五份,材料装入一个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用A4纸打印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姓名、专业领域、学校等。

2.附件1《南京市202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中第六项“用人单位意见”由二级学院负责填写。

3. 电子版材料要求:报送申报书及其所有附件电子文档。每个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及电子照片均以“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

联系人:史诚,联系方式:025-86869124,邮箱:rcb@njmu.edu.cn


附件1 南京市202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2 南京市202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材料袋封面.doc


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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