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编辑:发布日期:2024/01/26浏览量:10

各二级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3号)精神,现就校做好2024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2候选人各校本部二级单位可向学校推荐1,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

(二)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11日以后出生),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 现任校级领导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3.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省“333工程一层次培养对象、已获得教学名师者、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三、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申报,学院须对申报人姓名、职务、教学工作量、主讲课程等进行审核。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通过教育厅推荐。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省级教学名师是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职的单位,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各单位认真做好教学名师遴选推荐的具体工作,并于2024219日前学校人事处提供以下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1.书面材料

1申报人推荐表1份,正反打印,见附件1);

2学校党委对申报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1份);

3申报人汇总表(1份,附件2);

4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学生评价情况、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经历、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单独装订成一册。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所在二级单位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统一在目录处盖章确认

2.电子材料

二级党委出具的书面意见(盖章扫描件)、申报人汇总表(excel格式)、申报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图像和声音要清晰,板书和PPT结合,教学和互动结合,常见视频格式,通过光盘或U盘报送)、申报人推荐表(word格式和pdf格式),有关附件材料(按目录顺序,pdf格式)。以上材料需分人建文件夹,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联系人:孟凡力、孙佩佩,联系电话:025-86869128电子邮箱:rscszk@njmu.edu.cn

 

附件1: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推荐表.docx

附件2:2024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汇总表.docx


 

人事处

 20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