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审会(名城专项)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编辑:发布日期:2026/06/03浏览量:21

各有关学院、附属医院

学校2026610日(周在苏州召开南京医科大学202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审会(名城专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通过资格审核和同行评议的正常申报临床型教授、副教授申报人。

2.通过资格审核的校聘教授和校聘副教授申报人。

3.通过资格审核的讲师申报人。

二、参会人员

1.各相关附属医院职称评审工作负责人(12人)。

2.通过资格审核和同行评议的临床型教授、副教授申报人(提供午餐,住宿自行解决)

3.通过资格审核的校聘教授申报人(提供午餐,住宿自行解决)

4.名城专项评审专家,由校人事处另行通知。

三、会议时间

2026610日(周13:30-17:00

四、评审会议地点

评审会场地点: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三楼多功能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十梓街458号);

候场地点: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三楼圆桌会议室。所有答辩人请于610日中午12:30前报到。

五、评审方式

(一)述职评审

1.通过资格审核和同行评议的临床型教授、副教授申报人校聘教授申报人须本人现场述职答辩,从个人基本情况、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岗位贡献临床实践等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进行述职校聘教授汇报任现职以来且为近五年的业绩必须专门介绍代表性成果。述职PPT业绩内容须与本人职称申报系统填报的并经公示的相关内容一致,如有含糊或笼统表述,与业绩表中表述不一致者,视情况取消评审资格2026年新取得的业绩不可汇报申报人汇报时长不超过4分钟。

2.校聘副教授申报人须由各单位分管职称工作负责人或副院长统一汇报,以PPT形式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逐一汇报(汇报模板参考附件2每位申报人汇报时长不超过1分钟。

(二)材料评审

中级职称申报人由评审专家根据申报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不需要现场述职。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参会人员回执(附件1)请于68日(周一)上午10:00前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rscszk@njmu.edu.cn

2.PPT报送:PPT原稿要求pptxppt格式,画面比例16:9各单位69日(周二)10:00,将单位汇报PPT打包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rscszk@njmu.edu.cn不接受个人提交。发送前请做好检查确认为最终版,发送后一律不再替换,凡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人

联系人:孟凡力

  话:025-86869128


附件1 .工作人员参会回执附件

    2 .名城专项校聘副教授汇报模板(附属xx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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