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附属医院:
学校拟于2026年6月10日(周三)在苏州召开“南京医科大学202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审会(名城专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通过资格审核和同行评议的正常申报临床型教授、副教授申报人。
2.通过资格审核的校聘教授和校聘副教授申报人。
3.通过资格审核的讲师申报人。
二、参会人员
1.各相关附属医院职称评审工作负责人(1~2人)。
2.通过资格审核和同行评议的临床型教授、副教授申报人(提供午餐,住宿自行解决)。
3.通过资格审核的校聘教授申报人(提供午餐,住宿自行解决)。
4.名城专项评审专家,由校人事处另行通知。
三、会议时间
2026年6月10日(周三)13:30-17:00
四、评审会议地点
评审会场地点: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三楼多功能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十梓街458号);
候场地点: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三楼圆桌会议室。所有答辩人请于6月10日中午12:30前报到。
五、评审方式
(一)述职评审
1.通过资格审核和同行评议的临床型教授、副教授申报人和校聘教授申报人须本人现场述职答辩,从个人基本情况、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岗位贡献、临床实践等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进行述职(校聘教授汇报任现职以来且为近五年的业绩),必须专门介绍代表性成果。述职PPT中业绩内容须与本人职称申报系统填报的并经公示的相关内容一致,如有含糊或笼统表述,与业绩表中表述不一致者,视情况取消评审资格,2026年新取得的业绩不可汇报。申报人汇报时长不超过4分钟。
2.校聘副教授申报人须由各单位分管职称工作负责人或副院长统一汇报,以PPT形式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逐一汇报(汇报模板参考附件2),每位申报人汇报时长不超过1分钟。
(二)材料评审
中级职称申报人由评审专家根据申报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不需要现场述职。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参会人员回执(附件1)请于6月8日(周一)上午10:00前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rscszk@njmu.edu.cn。
2.PPT报送:PPT原稿要求pptx或ppt格式,画面比例16:9。请各单位于6月9日(周二)10:00前,将单位汇报PPT打包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rscszk@njmu.edu.cn,不接受个人提交。发送前请做好检查确认为最终版,发送后一律不再替换,凡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人
联系人:孟凡力
电 话:025-86869128
附件1 .工作人员参会回执附件
2 .名城专项校聘副教授汇报模板(附属xx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