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持续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压实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的实施办法》(南医大委〔2024〕35号)、《南京医科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南医大校〔2022〕166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及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结,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师德考核对象为我校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考核时段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三、考核内容
师德考核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南医大校〔2022〕166号)(附件1)执行。
四、考核程序及工作安排
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采用个人自评、支部评议、二级党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将采用线上填报方式进行,各环节评议结果均需登录“南京医科大学融合门户-人事服务-师德师风考核”进行填报。
1.个人自评。教职工对照考核内容,全面总结自身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职业操守等方面的情况,并登录“师德师风考核”系统进行填报。
完成时间:2025年1月12日前。
2.支部评议。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由各党支部书记登录“师德师风考核”系统进行填报。
援派、挂职、跟岗锻炼、访学人员由其校内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可以适当方式听取接收单位意见。在常州校区工作的专任教师、其他专技、管理人员,本年度师德考核统一由机关党委常州校区党支部进行评议。非党员教职工参加其人事关系所在学系或部门的党支部进行评议。
完成时间:2025年1月15日前。
3.二级党组织考评。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直属党支部根据个人自评、支部评议及掌握的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评议结果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登录“师德师风考核”系统进行填报。
完成时间:2025年1月17日前。
4.学校评定。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各二级党组织提交的考核等次建议,并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议确定考核结果。
五、师德考核等次
教职工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次。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1.存在学校师德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
2.有违反师德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其他行为,并受到相应处分的。
对于不予立案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不当行为评定为基本合格。
六、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结
请各二级单位对照《南京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压实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的实施办法》(南医大委〔2024〕35号)(附件2),认真撰写2024年度师德师风工作总结和2025年度师德师风工作计划,内容包括2024年度制度建设、工作举措、师德失范问题的处理措施、工作成效,2025年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计划实施期限等情况。内容及格式要求详见模板(附件3)。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师德考核是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前置环节,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监督、亲自抓落实,确保师德考核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地。
(二)客观评价,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考核办法,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科学地、全面地评价每位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对师德存在突出问题的教师,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请各二级单位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本单位的2024年度师德师风工作总结和2025年度师德师风工作计划,以及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教师的相关材料(相关调查材料、处理意见、处分决定、会议纪要等)纸质版(需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江宁校区德馨楼A213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dwjsgzb@njmu.edu.cn。
联系人:孟凡力、董茜;联系电话:025-86869128。
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
2.南京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压实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的实施办法
3.2024年度师德师风工作总结和2025年度师德师风工作计划(模板).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