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程序
发布时间: 2008-10-19   浏览次数: 1214

1.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规定,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即可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我校每年11月份集中办理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工作。

2.学校印发初定专业技术职务通知。
3.各学院、部门组织有关教职工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4.各学院、部门组织对申请者的考核,考核合格后在《呈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呈报表》报校人事处。
5.人事处审批、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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