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14号)精神,现就我校做好2022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名额
我校共可向省教育厅推荐2名候选人。各校本部二级单位可向学校推荐1人,无合适人员可不推荐。
二、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 现任校级领导不在支持范围。
3.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省“333工程”一层次培养对象、已获得教学名师者、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支持范围。
三、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申报,学院须对申报人姓名、职务、教学工作量、主讲课程等进行审核。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向教育厅推荐。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省级教学名师是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职的单位,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各单位认真做好教学名师遴选推荐的具体工作,并于2022年4月8日前向学校人事处提供以下电子材料,过期不予受理。包括:1.申报人推荐表(附件1);2.申报人汇总表(附件2);3.有关附件提供目录,材料按目录顺序排版,pdf格式,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学生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近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近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
所在二级单位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申报人员暂不提供纸质材料,待学校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孟凡力、孙佩佩,联系电话:025-86869128,电子邮箱:rscszk@njmu.edu.cn。
人事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