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收入证明办理流程

发布单位: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编辑:发布日期:2021/02/25浏览量:1912


1.境内使用的在职和收入证明:请前往德馨楼A201办公室开具证明(详见在职证明 收入证明 )

2.境外使用的在职和收入证明:如证明的用途为教职工出境,需先办理教职工出境请假审批和备案手续,填写纸质版南京医科大学教职工出境请假审批和备案表.docx,按教职工类别报批中层干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和校党委书记审批非中层干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其中,因公出境的,还须由科研院和财务处审批。请假审批同意后,中层干部由组织部和人事处备案,非中层干部由人事处备案。上述出境请假审批和备案手续完成后,前往德馨楼A201办公室开具证明。

3.教职工因公出境请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因公出境审批手续,再到人事处办理所需证明材料(人事处不单独办理该类事项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