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调动流程

发布单位: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编辑:发布日期:2020/09/17浏览量:1272

一、调动申请

教职工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教职工校外调动审批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详细写明调动原因并签名。

二、调动审批

教职工校外调动先经调入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再由所在学院、部门领导审核同意签字盖章,最后提交至人事处人事科。人事处领导及主管校长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调动手续

1.教职工接到调入单位《调函》后,将原件提交至人事处人事科。

2.教职工持《南京医科大学教职工离校通知单》(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加盖人事处公章),前往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目前相关部门有:组织部、保卫处、工会、后勤管理处、财务处、资产与产业管理处、科研院、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研究生院、档案馆等。

3.教职工离校手续办结,将《南京医科大学教职工离校通知单》和工作证一并交至人事处人事科。

4.做好工作、财物和数据等移交工作后,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调入单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