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编辑:发布日期:2024/04/22浏览量:313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根据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以“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为目标,让“大国良师”形象和“人民教师,无上光荣”观念深入人心,引领全省广大教师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育人自觉,努力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遴选要求

1.遴选对象:在2023-2024年度工作中,我校各单位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2.遴选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弘扬教育家精神,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近三年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等荣誉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对象。

3.遴选方式及名额: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1名,原则上每学院推荐教师不超过1名。参选教师事迹材料,须经学院党委审核把关。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广泛深入发动,认真开展遴选,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推出一批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榜样人物。

2.创新形式,加大宣传。要创新活动形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和“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传统,全方位展示教师在教书育人中担当作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先进事迹,让感人事迹广泛传播、深入人心、引领风尚。

3.为做好遴选推荐工作,文字材料要以教师先进事迹为基础,找准亮点和感人点,表述生动准确。4月27日前,各二级单位将“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表(见附件)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人事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凡力、梁春华;

联系电话:025-86869128;

邮箱:rscszk@njmu.edu.cn。

 

附件: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表.docx

                                                                 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