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务聘任程序

发布单位: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编辑:发布日期:2008/10/19浏览量:2385

自2007年开始,我校教师、实验系列职务由学校自主聘任。每年上半年3-7月我校集中办理教师职务晋升工作。教师职务晋升主要有七个阶段:分别是岗位设置、论文鉴定、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审核备案、校内公示、发文聘任。
1.岗位设置阶段
各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高职岗位比例设置本单位各学科的高职数,明确高职、正高职设岗数、现有数,并将设岗方案报学校人事处审批、备案。
2.论文鉴定阶段
教师、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等系列申报高级职务需要经过同行专家论文鉴定,每位申报者需提供3篇代表性论文、论著,并由3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同行专家鉴定结论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3.申报推荐阶段
⑴学校印发当年教师、实验技术职务聘任文件后,各单位组织认真学习,明确政策,统一思想。
⑵申报人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所在学院、部门审核申报人资格,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其教学、科研、医疗、社会服务等业绩。
⑶各学院、部门组织申报人在本教研室、科室内作任现职以来的述职报告,人数不少于15人,在述职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
⑷院学术委员会等额推荐。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指标,结合同行专家的意见,结合申报人员综合情况进行评议。同时,对高级职务申请者进行面试答辩。等额推荐出申报高一级职务的人选。
⑸特别聘任推荐程序。学校对于破格申报、拔尖申报和海外引进人才实行特别聘任程序。首先,对申报人进行量化测评,各单位根据《南京医科大学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全面考核测评试行办法》等文件,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学水平、党政管理和社会服务等进行测评。科研水平和能力由学校人事处师资办统一测评。其次,组织特别聘任推荐评审(“打擂台”)。
4.专家评审阶段
⑴学科评议组评审
学校组织学科评议组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其中学科评议组校外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⑵评审委员会评审
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学科评议组评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有异议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5.审核备案阶段
人事处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对学校评审通过的材料上报审核备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阅材料。
6.校内公示阶段
对于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人员,学校进行为其一周的公示。
7.发文聘任阶段
校内公示结束后,根据省教育厅的批复文件,学校发文聘任,签订聘任合同,印发聘书。